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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弄剑之人必伤于剑下”,这是过去十几年的移动互联网时代,将消费者当作流量运营的公司的残酷写照:偃旗息鼓的K12在线教育公司,声浪日消的各类“挣钱型”APP与游戏,以及形形色色将“公私域流量运营”视为成功圭臬的创业者……
本质上,决定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最终命运走向的,还是以亚当・斯密古典经济学为内核的“消费者主导理论”。
企业对待消费者的真实态度,决定其增长的上限。从这个角度看,拼多多冲破阿里和京东两大电商的规模效应,后来居上成为消费者最多的电商平台并不是偶然。
拼多多创始人黄峥曾说,“我确信,消费的终极价值,不是消费的升级与降级,而是消费公平。拼多多要让更大多数消费者及其家庭充分享受互联网时代的便利,满足更大多数消费者及其家庭差异化、个性化的消费需求。”
上面这段话里饱含拼多多0-1000亿美金的增长密码,从存量市场找增量;以及1000亿美金市值之上的成长路径,从增量市场中创造新的增量。
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・斯密、奥地利学派和剑桥学派都把“消费者主导理论”看成市场关系中最重要的原则,其诠释了需求与供给的关系,即消费者借助市场上生产者/平台之间的竞争来行使权力,向后者“发布命令”。
可以用个比喻来说明:
张三李四王五的每次消费就相当于一张选票,假如他们喜欢玩VR游戏,并花钱去买VR一体机,就等于向平台/生产者投了一票。小鸟看看、FB旗下Oculus等生产者,观察消费者的需求和“投货币票”行为,调整研发、采购、生产、营销等行为,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需求以实现企业价值。
图:Oculus quest2,来源:网络
企业对待消费者的态度,决定其增长的上限。
上限低的公司将消费者视作流量,疯狂营销烧钱以期最终收割,羊毛出在狗身上猪买单,以低价商品走量换“国货之光”名头去割二级市场韭菜。毫无疑问这类公司短期走得快、长期却走不远。
上限高的公司将消费者视作伙伴,满足其未满足的而需求,满足其升级的需求,满足其参与体验的需求。从消费者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,消费者一旦为生产做出贡献,C2M过一次,那么他此后所有的拥护和捍卫,都是对他自己的捍卫,他将成为产品的/公司的“一致行动人”。